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终审判决一锤定音 “德力西联合”蹭名无疑
编辑:gslfcs.com  来源:上海市工商联房地产商会  日期: 2021-1-26

  作为一家有着36年发展史的电气行业龙头企业,德力西集团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德力西集团”)及其产品一直以来在国内外市场享有盛誉,其注册商标“德力西”、“DELIXI”早在1999年就被国家商标局认定为“驰名商标”。然而,另外一家同行企业却在德力西集团之后,恶意取名“德力西联合开关集团有限公司”(以下简称“德力西联合”),搅乱市场、误导消费者。近日,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,认定“德力西联合”故意申请核准、登记与德力西集团相同或近似的字号,缺乏合理依据,极易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、误认。


  德力西集团的前身“求精开关厂”1984年由集团董事局主席胡成中创立于浙江温州乐清,自1991年开始设立以“德力西”为名的相关企业,1994年组建浙江德力西集团,后经原国家工商总局核准为全国无区域集团公司,2001年1月变更为现名称。多年来,德力西集团始终聚焦电气主业,以质量立企、诚信兴业赢得市场和社会广泛认可,连续19年上榜中国企业500强,三次摘得国家科技进步奖,获评全国文明单位等多项殊荣。
  而“德力西联合”原住所地也在浙江省温州市,2014年5月经原国家工商总局核准变更为现名称,2014年11月迁移到江西省上饶市。
  德力西集团发现,“德力西联合”长期在企业介绍、对外宣传、网店营销等各类经营活动中故意突出“德力西”字号,并频繁使用“中国驰名商标”、“中国民营企业500强”等表述,主观上具有“傍名牌”、“蹭流量”的故意,客观上产生了扰乱市场和误导消费者的后果。
  2016年6月,德力西集团向原国家工商总局提交企业名称争议申请,请求责令“德力西联合”变更企业名称,不得使用与“德力西”相同或近似的企业名称。
  原国家工商总局于2017年4月作出处理决定,认为“德力西集团”和“德力西联合”字号不同,且不在同一登记主管机关辖区,故核准并无不妥,驳回了请求。
  德力西集团认为该决定存在事实和法律上的错误,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,请求判令总局重新作出决定。
 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经审理认为,总局核准“德力西联合”违反了相关规定,判决撤销原决定,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重新作出决定。


  一审宣判后,德力西集团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均表示服从判决。
  “德力西联合”则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,称两家企业“字号不同、所属行业不同、登记机关不同”,符合法律规定;其使用“德力西联合”、“德力西联合开关”作为字号是基于“历史原因”;公司经营多年,如撤销原总局决定将给其“造成巨大经济损失”……
  北京高院经审理查明,德力西集团使用“德力西”字号远早于“德力西联合”,且“德力西”属于不具有固定含义的臆造词,显著性较高,故两家“字号高度相似,二者企业名称近似”。同时,德力西集团经营的领域也涵盖了“德力西联合”所经营的行业,属于“同行业企业”。
  北京高院认为,“德力西联合”在理应知晓企业名称近似的情况下,仍然申请核准、登记与德力西集团相同或近似的字号缺乏合理依据,极易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、误认。故支持原审判决,“德力西联合”的“上诉理由均缺乏依据,本院不予支持”。


  德力西集团法务中心表示,北京高院的终审判决既是对企业精“智”造、务实业、创品牌的极大鼓舞,也是对“浑水摸鱼者”扰乱市场、误导公众的严正打击。德力西集团将充分运用法律武器,持续打击各类涉企侵权行为,为德力西集团的高质量、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。